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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事业单位(局、分局):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转发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辽宁省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15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完成好在线学习任务。

一、参学对象

机关公务员科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方式

以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为平台,学员实名登录各自的学习专区进行学习。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在职行政机关公务员进入“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三、学习内容

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并根据不同学员类别,开展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公务员基本功训练、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读本公需科目等内容。

四、学员注册

已注册学员,仍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参加学习,学员年度首次登录时,需按要求进行注册账号信息确认和完善。新增学员使用新分配的注册验证码进入学习专区进行注册学习。

五、学习管理

1、时间安排:5月1日至11月30日。

2、学时要求:科级及以下在职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完成学习任务累计应不少于80学时,其中必修课学时数不少于40学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学习任务累计应不少于60学时,其中必修课35学时,先修课25学时。

3、学习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2月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通报学时完成情况、组织在线考试等方式,对干部参加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干部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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