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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洼区、盘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获省政府批复

    近日,2016年度《大洼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盘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相继获得省政府批复。

大洼区规划修改方案在保持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调入新兴镇、清水镇、田家镇等允许建设区53.3927公顷,调出新兴镇、清水镇、大洼镇等允许建设区53.4657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的获批,对满足大洼区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全面推进“四化同步”战略实施,保障重点区域科学发展用地均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盘山县依法依规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修改方案调入陈家镇、太平镇、甜水镇等允许建设区97.1589公顷,调出高升镇、太平镇允许建设区97.2916公顷。规划修改方案的获批有力推动了盘山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高升经济区新市镇、得胜棚户区改造、宝恒(新材料)、盘锦兴牧肉联加工集团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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