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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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号)的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写明主要内容及依据,同时注明单位或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发送至3774906@qq.com,书面意见和建议请邮寄至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规划科,高品收。
特此公告。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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