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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管理。拟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质量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负责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及地图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土地、房屋、林地、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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