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top_img.png

一图读懂农村土地利用

发布时间:2021-02-09 浏览次数:299

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要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9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3号

联系电话:0427-2837001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