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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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盘锦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省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2011年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措并举,多方给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我局根据省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了把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做好,便于网站的维护、信息内容的更新,我们将信息公开的网站设在既有技术人才又有硬件设施的局信息中心,由中心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纪检组长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具体承办人员。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审批公告72条,其中,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2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3条,土地登记公告1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7条;其他如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部门预算资金、人事信息等都做到了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事规则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对超出政务公开范围的申请,工作人员都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我们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原则,对每位申请人依法给予书面答复。对已受理的政务公开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档,查阅相关资料,按申请人的要求复印,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当面交付(或邮寄)申请人。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一是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所在单位科室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社会各界人员都是我们的行风监督导员,都能对全系统行风政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建议;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应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方式不符合要求的,纳入党风廉政、年度考核,按规定实施奖惩,有效提高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四、主要问题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下一阶段,将按照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做到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和分工。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
(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如:项目用地预审、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审批、土地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收购储备、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工作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局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