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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台子区设施农业发展之我见

关于双台子区设施农业发展之我见

设施农业是在作物生长发育环境条件不适宜的情况下,通过建立保护设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人为地创造适宜作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实现早熟、高产、优质、高效的集约化生产方式。设施农业包含设施栽培和饲养。设施包括各类型玻璃温室、连栋温室(塑料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小拱棚(遮阳棚),还包括所有进行农业生产的保护设施。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结合文件精神及我区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为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区国土资源分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程序、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完善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对重点设施农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双台子区位于辽宁西部,总面积121平方公里,是盘锦市城市规划区的重要组成,属老城区,经济发展瓶颈限制严重,现辖2镇8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约22万人,全区总耕地面积约4425公顷。境内海拔较低,气候四季分明,年降雨量适中,地下水资源质量较差,土质盐碱度较高。主要适合种植水稻等抗盐碱农作物,受土质等客观条件限制,全区设施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多次向区政府汇报,反复与区农经部门沟通,并在分局内分阶段组织学习,例会研究设施农业的备案程序。通过系统的研究、分析,合理界地设施农用地范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同时我局为保证设施农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科室联动、互相制约的审查制度,实现局内科室共同审查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的同意机制。为更好的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和加强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建立统一、集中的联合管理机制。

设施农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两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起到了引领性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对其它相关部门的约束力不强,一级政府不够重视。如能上升到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将会对这块的管理具有极大的提升作用。

1、设施栽培生产环节机械化程度太低,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导致劳动效率低下、劳动强度大。

2、设施农业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总体上看,我区的设施农业布局相对集中在东西两个乡镇,并且生产规模较小、布局分散。

3、缺乏有效的整体整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科学技术推广不够深入都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农民习惯于旧的生产方式,对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概念模糊,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量小,品牌产品缺乏。农户在温棚中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十分突出,设施农业产品中药物残留令人担忧,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蔬菜栽培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施农业的发展。

主要建议:

建议加大设施农用地管理宣传力度,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由政府出台统一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强化国土、农经等部门之间的联合管理办公机制,尽可能的优化布局,按照市场要求加大种植结构调整。一是发挥优势,调整优化设施农业生产布局。鼓励经济、技术、劳动力等条件较好的农户先期发展设施农业,再辐射带动周边农户,逐步推进。二是突出特色,调整优化品种结构。依托市场,进一步优化品种布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品牌和拳头产品。三是做好定位。集中精力寻找适合双台子区经济发展形势、能够形成规模化的产业作为设施农业的优先项目。

总之,随着设施农业的发展,要逐步完善和建立设施农业相关工作体系,以及不断提高农民设施技术水平和面向市场生产的运行机制,使我区的设施农业步入大发展阶段,向着高科技、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设施农业必将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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