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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核

发布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233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核

二、设定依据:

 《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申请条件:县区(经济区)国土资源部门

四、办理材料

1.项目名称及所在具体位置;

2.农用地转用方案表;

3.经县区规划科(股)签字盖章的项目区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纸质);

4.项目区位置shp图层(80坐标)。

五、办理流程

1.用地单位或县区国土部门提供项目基本资料;

2.规划科受理核查;

3.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人签字盖章;

4.记入台账;

5.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退回。

六、办理地点: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七、办理时限:市本级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27-2836773 
 

九、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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