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核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核
二、设定依据:
《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申请条件:县区(经济区)国土资源部门
四、办理材料
1.项目名称及所在具体位置;
2.农用地转用方案表;
3.经县区规划科(股)签字盖章的项目区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纸质);
4.项目区位置shp图层(80坐标)。
五、办理流程
1.用地单位或县区国土部门提供项目基本资料;
2.规划科受理核查;
3.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人签字盖章;
4.记入台账;
5.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退回。
六、办理地点: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七、办理时限:市本级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427-2836773
九、流程图
主办单位: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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