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登记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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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登记公告
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申请我局已受理,现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土地登记审核表),申请人和其他土地权利人如对公告内容、权属、界址等有异议的,请在十五日内向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材料,逾期未申请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核准后颁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审核表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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