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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公室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不动产登记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和信息共享等地方性政策;拟定地方性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初核;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负责市本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牵头建立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拟订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导县、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组织各级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及维护。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牵头建立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参与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基础性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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