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 发布日期: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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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在大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市国土资源局袁宏志局长向市民李先生颁发了我市第一本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随后,盘山县、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相继颁发了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市国土资源局将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完成了机构整合、人员划转、场地选址和窗口设置以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于6月底实现了在上述四个地区停发旧证换发新证,初步统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首日,区(县)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0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本,接受群众咨询30余件。
下一步,我局将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信息化系统建设、窗口建设、服务水平等进行全方位优化和提升,于11月底在全市实现全面发证,努力打造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域的“四全”服务模式,为社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