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写明主要内容及依据,同时注明单位或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发送至pjgtxpy@163.com,书面意见和建议请邮寄至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盘锦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收(邮政编码:124010)
特此公告。
附件: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pdf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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