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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将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重新划分至四大类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新的土地分类标准拟在《土地管理法》“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的基础上,并行增加“湿地”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等归并在“湿地”中。

由于我市农作物主要以水稻为主,水田分布沟渠较为密集,结合新一轮划分标准,沟渠一并划分为“湿地”,在今后的国土资源管理和数据应用中,是否对湿地和农用地的利用方向有所不同,导致分布在水田中的沟渠在管理和利用上带来分歧和不便,都是我市值得深思的问题和即将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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