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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782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三、申请条件:企业、个人

四、办理材料
   个人查询:1、查询申请。2、查询目的的说明。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4、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单位查询:1、查询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2、查询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等证件。
五、办事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查询;

   2、受理审核;

   3、符合查询条件予以查询。

六、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中心

七、受理公众办理时间:即刻办理。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提供。

八、联系电话:0427-2360629    0427-2956366


(二)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一、事项名称: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二、设定依据:

  《关于开通12336全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6号

三、申请条件:企业、个人

四、办理材料

   

五、办理流程

   接收登记-受理/告知-办理-办结/告知

六、办理地点:盘锦市石油大街143号12336国土资源举报中心或电话举报。

七、受理公众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八、联系电话: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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