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 发布日期: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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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整合建库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日常办理业务的基础,是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为全面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备准确可靠。2017年3月21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及汇交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7】46号)要求各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及汇交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及汇交工作有序按期完成。提出了6月底前不低于30%,10月底前不低于8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建库的工作目标。
目前,我市在完成房地数据整合,特别是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数据清理整合建库基础上;将现实有效的房地信息清理出来,完成房地挂接,实现“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图”,规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符合数据库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力争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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