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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署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为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意见书》(沈〔2017〕1号)和省政府督察情况通报会议的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11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土地例行督察是对土地管理利用的“健康体检”,例行督察是对土地管理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估的重要方式,主要目的是规范和提升土地利用管理行为。

通知要求,各县区、经济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的重要性,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依法规范用地,认真履行管理保护职责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各负其责。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整改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二是坚持彻底整改,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逐一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三坚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在整改规范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健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既要保障发展,又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建全严格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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