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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2017年报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及联系人。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分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流程、时限,责任部门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接收登记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答复书》的出具和送达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办理的快速、便捷。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分局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渠道

  分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单位基本情况、工作信息、政府文件、动态信息、财政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群众既可以从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意见箱留言,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分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5件次,全部按规定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部分股室、事业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中主动性不足。

二是网上填报内容还有待规范,时效性有待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网络,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局今后将积极挖掘和推广信息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整合局内分散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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