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深入学习《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 发布日期: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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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再次开展全市国土执法系统业务培训,60余名执法监察一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巩固提升依法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责的能力。
培训以促进执法监察一线工作人员通晓《规定》在执法原则、职责权限、手段措施、行为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新举措和新要求为出发点,加深理解《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举措。并结合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对《规定》中的五大亮点进行学习及讨论:一是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责权限和执法措施。二是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是加大对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明确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四是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适应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的新形势,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作出明确要求。
同时要求,大家要结合时代背景和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总结梳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做到熟练掌握、善于应用,并对照《规定》进行细化,严格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行为,依法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责。在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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