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部署和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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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12月21日,辽宁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辽宁省副省长陈绿平、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兴伟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后,辽宁省迅速启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编制印发了《辽宁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为全省“三调”工作开展夯实了工作基础。会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兴伟对辽宁省“三调”工作情况做了汇报。根据国家三调办要求,辽宁省确定沈阳市沈北新区、阜新市新邱区、葫芦岛绥中县为三调先行县。截至目前,先行县工作进展顺利,所有外业工作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内业成果整理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先行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省范围内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标杆示范作用,为下一步全面开展三调工作积累了经验。 辽宁省的三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刘兴伟指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推动问题解决,要做到四个坚持。即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是调查工作的生命,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内外业行结合和互联网+外业核查的调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三是坚持统一标准。本次调查应尽量统一相关标准,尽力做好数据衔接,同时为下一步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打好基础。四是坚持数据共享。要把数据查实,实现调查成果一查多用,最大程度发挥调查成果的综合效益。同步做好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形成全省自然资源的“一张底版、一个平台、一套数据”。 会上,辽宁省副省长陈绿平强调,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贯彻新发展新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陈绿平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确保掌握最真实可靠的全省自然资源数据。 一要细化耕地调查。要查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状况。重点对河道或湖区滩涂上面的耕地、林区耕地、沙化耕地、草原耕地、城镇周边耕地、储备库中的耕地、人为撂荒耕地以及其他耕地进行细化调查,查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进一步摸清各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等级和分布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管护基础。特别要妥善处理好耕地与其他地类重叠的问题。 二要查清城乡各类用地状况。农村地区,要以县为基本单位,查清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草地、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城镇地区,要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补充调查,区分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特殊用地等,查清土地利用状况。要进一步核实“批而未用”建设用地。摸清土地利用强度和承载能力,为调整用地布局、划定功能分区、优化用地结构、提供用地效率奠定基础。 三要厘清各类土地权属状况。第三次国土调查,增加了各种地类管理现状和实地现状的内容。要厘清各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要将我省已经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现状成果,核实完善并落实到这次国土调查成果中,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基础条件。 四要健全国土调查数据库。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范围,将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耕地等级、基本农田、耕地细化调查等各类调查数据成果,统一落实到同一个底图上,逐级建设城乡一体化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要在自然资源部门“一张图”的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基础上,融合其他相关联调查成果,实现数据建库、调查成果的日常管理和更新,为实现对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五要推进成果共享应用。要聚焦“一查多用”,聚焦完善调查需求设计,通过一次调查,把情况查清、问题查清、数据查实,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需要,调查结果供各部门按需提取,最大程度发挥调查成果的综合效益。要突出数据共享,加快建立各级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分析共享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把调查成果运用到各行业监管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