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top_img.png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110

尊敬的孙天忆委员:

感谢您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您的《关于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背景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并建立相应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维护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者权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要切实做好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是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和评估核算制度的基础性性工作,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方式。

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省自然资源厅预计在2021年将形成专项报告独立报送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现已完成了第一轮成果汇交,正在根据国家验收意见开展修正完成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数据成果已报国家验收

土地资源情况。2018年度国土资源变更调查成果,截至2018年底,盘锦市土地总面积4102.9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571.54平方公里,园地2.28平方公里,林地49.89平方公里,草地34.84平方公里,城镇村建设用地535.17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170.81平方公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25.05平方公里其他土地14.10平方公里在库储备土地面积958公顷。

全市矿产资源情况。我市现无可开发利用的固体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市级没有石油和天然气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的管理权限。

海洋功能区划面积1425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08千米(2008年省政府修测结果)。全市共有1个无居民海岛,面积5.7平方公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将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做好材料存档工作。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工作目前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收集相关部门的专项报告,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市统计局正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市自然资源局也将配合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现在自然资源部权益司正在探索研究工作方案,预计此项工作会与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部门有紧密联系,我们将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上下联动,确保做好此项工作。

下一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将坚持保护权益,履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一是扎实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6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内部用地细化调查和不动产权籍等外业调查和数据库汇总,严格调查质量管理,建设真实准确、现势的“三调”数据库,推动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共享。二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研究编制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探索建立全市及县级行使所有权清单和管理制度,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加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账户。三是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将自然资源市场化成果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盘活农垦建设用地资源,推进国有农场居民点住房用地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地区按期配套完善实施政策。开展农村建设用地调查与评价,推进农村的建设用地合理利用,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盘活农村土地房屋等闲置资源,为2020年基本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是自然资源领域的新概念、新思路,很多具体工作的操作没有先例、没有工作细则,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做好探索,打好基础,稳扎稳打,做实做细每项工作。在严格落实部权益司和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的同时,要主动谋划研究权益具体工作,为初步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夯实基础,基本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所有权行使主体明确、权责清晰、权益落实、保护到位、配置高效、监管有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6日

下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9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3号

联系电话:0427-2837001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