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现场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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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27日,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现场会在江苏省宿迁市召开。此次会议为机构改革后第一次全国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一步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一年多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取得了新进展。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成效初显,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面启动,制度保障和工作基础不断加强,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直面困难和问题。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难度大,流程集成需要巩固深化,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尚未全面展开,稳定世行登记财产指标排名面临较大压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任务艰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面临创新挑战,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剩下的都是硬骨头。面对这些难题,我们不仅要有正视问题的勇气,更要有解决问题的担当。”对此,王广华明确了下一阶段的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的目标要求,务必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地要紧盯2020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的任务节点,倒排时间,逐级抓好督促指导,逐市县挂账销号。要努力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到位,树立信息化思维,分类型实现共享,分区域梯次推进,分级落实责任,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要全面完成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营商环境评价登记财产排名不出现大的波动。
二是积极作为,确保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基本完成。各地要加强部署调度,落实保障措施,找准薄弱环节,扎实推进。要聚焦重点区域提高登记率,将尚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工作重点,未开展地籍调查的尽快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已完成地籍调查的,按照简便易行的方法补充调查农房信息。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让“农民的事情农民办”。要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管理,强化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实现成果数字化管理和应用。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扎实做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技术规范和要求,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体系。以2023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任务为目标,抓好重点区域工作。国家层面,重点对海河、珠江、淮河、部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部分重点国有林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层面,完成一批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森林草原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形成标准化的流程和规范。
四是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夯实统一确权登记业务基础。要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法制建设,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法,明确电子登记数据和电子证书证明的法律效力,总结提炼各地便民利民、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逐步形成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体系。要规范做好全类型不动产登记,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移交问题,规范开展林权登记,加强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专项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建设。持续夯实地籍调查基础,加快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地籍数据库,配合推进工程建设全流程“多测合一”。着力提升信息平台数据质量,加强日常登簿管理,抓紧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入库,加强登记档案管理和数据深度分析。
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尽心尽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建议政府明确政策,部门形成合力,持续开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及时反馈登记中发现的前端管理环节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并促进规范,防止产生新的企业和群众难登记问题。
会议强调,确权登记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抓紧补齐履职短板,坚守廉洁自律底线。要努力提升把握政策、落地见效的能力水平。要科学运用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推动统一确权登记不断提质增效,在支撑生态文明建设、高效便捷服务上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宿迁市信息共享集成应用的实践做法,7个地方介绍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经验,7个地方介绍了信息共享集成试点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信息共享集成试点地区和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验交流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同志,部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