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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对市级疾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为深入推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把蓝盾一号行动工作落到实处,2月12日,在市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下,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市级院感专家组成检查组,会同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部位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废物暂存处等;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生物安全等。经检查发现,该中心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配备网络直报设施、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接到报告后能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完成上报及三级确认审核;无瞒报、缓报和谎报的情况;制定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疫情处理技术方案;能按规定指导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疫情控制措施;能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下级疾控进行指导培训;医疗废物按照规范收集、转运并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和相关的消毒记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质已经备案,并能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同时发现存在无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效果检测报告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结合此次督导发现的问题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市卫健中心检查组提出指导意见:一是以微信视频的形式扩大培训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范围和相应的实验技能的培训;二是立即进行污水消毒和消毒效果检测,杜绝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医疗污水传播扩散。

信息来源:盘锦市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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