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权益管理科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统计、汇总、上报,执行上级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的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监控自然资源交易市场;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和监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市政府批准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交易监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勘查管理,依法审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负责地质调查综合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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