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冰预警监测工作全面到位
- 发布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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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我省辽东湾和黄海北部海域逐渐进入海冰期。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预防海冰对沿岸重大工程、海上安全和渔业生产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自然资源厅与沿海六市全面开展海冰预警监测工作。
目前,我省海冰主要分布在大连庄河港、太平湾海域、将军石海域、夏家河海水浴场海域、葫芦岛觉华岛附近海域、盘锦二界沟海域。现阶段,海冰对我省沿海六市造成的主要影响是海上通航及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运行,但未造成严重灾害。省自然资源厅及各市均已制定海冰预警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技术标准及责任分工。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全国海洋预警报会商规定》要求,及时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北海预报中心进行会商,并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向预案规定的发送对象,通过传真、电台、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指导各市加强海冰灾害警报期间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讯顺畅,确保观测数据及时报送、海洋灾害警报及时收发。
信息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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