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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161

赵树忱代表:

感谢您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明确要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市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做好乡村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事关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按照《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关于做好 2019 年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98 号)要求,2019年和2020年,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了75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包括盘山县仙水村、宴屯村、新村,双台子区统一村,兴隆台区胡家村,大洼区北窑村、大堡子村等。

三、为了加强地域特色乡村风貌整体管控,盘锦市委托沈阳建筑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盘锦乡村建筑风貌设计指南》,提出针对盘锦市乡村建设有较强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规定指标和控制要求。

四、2018年我市完成市域航飞影像采集工作,2019年形成高清影像图,随着高清影像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使用,可以保证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对规划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合理布局。

五、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2021年将继续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指导工作,要强化乡村特色塑造,突出盘锦地域、气候、环境、文化、历史等特点,建设更加美丽宜居的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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