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调整辽河路以东 油海路以西 沿河南街以南 科技街以北地块用地性质》建议的答复
张国军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辽河路以东 油海路以西 沿河南街以南 科技街以北地块用地性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市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制定了《盘锦市中心城区绿地划定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其中辽河路以东 油海路以西 沿河南街以南 科技街以北地块为专类公园。《划定方案》经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规定: 划定绿地经人代会审议同意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划定绿地,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得破坏其地形、地貌、水域和植被,更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于城市重大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划定绿地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按照《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应由双台子区政府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我局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部门进行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并纳入正在编制的“一带双创”规划中统筹考虑。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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