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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级联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培训

为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2022年3月4日,辽宁省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全省6个沿海试点城市(包括县区)自然资源局领导和机关干部、技术支撑人员等271人进行了重点培训。

培训以前期督导调研和各市县汇报中发现的问题为牵引,通过解读中央、国务院和自然资源等系列文件精神,利用专家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通过集中讲解、专题辅导、专家答疑等方式方法,着重解决“什么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为什么要开展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这次试点的主要目标与任务是什么”“试点的基本方法与工作路径”等大家关注的问题,厘清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资源的行政监管权”、“权力”与“权利”、私权与公权、行政授权和委托代理与民事委托代理的区别等一系理论与法理问题,提高了大家对试点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工作方法,增强了工作信心。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部署,更是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和保障。试点主要任务包括明确所有权行使模式、编制自然资源清单并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权责、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研究不同资源种类的委托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五个方面。通过改革试点,到2023年,将基本建立全省“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并实现“产权主体全面落实,管理权责更加明晰,资产家底基本摸清,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资产配置更加高效,收益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初步建立,所有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的总体目标。

围绕委托代理试点工作今年清查统计重点,对“地、矿、海、林、草、湿、水”七类自然从清查统计总体部署、各类资源如何弄清“实物量、价格体系、价值量”等技术路线、操作流程、检查验收等,都进行了一一讲解,为弄清自然资源资产“有多少、在哪里、值多少钱、谁在管、管得怎么样”等奠定了基础,为以后有效开展机制与制度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

信息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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