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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生态产业化发展》(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次数:149

张晓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生态产业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成“湿地之都”“北方水乡”“鱼米之乡”

按照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以港兴市的总要求,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明确了城市发展目标和愿景。发展目标是到2035年,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基地,国际湿地之都,东北地区能源基地,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中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愿景是建成“生态绿色盘锦、石化能源盘锦、开放枢纽盘锦、精致幸福盘锦、改革创新盘锦”。

建成生态绿色盘锦即秉承生态优先的原则,保护和优化湿地环境,提升城市韧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彰显生态环境优势,逐步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要将湿地资源作为未来盘锦进行城市竞争的重要资本,广泛建立“湿地之都”“北方水乡”“鱼米之乡”的认知,争取国际、国家和区域发展基金的长期支持,驱动盘锦产业体系向绿色产业转型发展,树立湿地融城、风景绮丽的“世界湿地之都”形象。

二、组织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

为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主体功能区区布局,双评价以全市范围国土空间为研究对象,分析盘锦市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敏感空间,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划和适宜空间,为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正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发展提供策略和建议。

双评价开展保护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其中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以自然生态理论为基础,旨在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确保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坚守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过程中的生态安全底线,以保证生态产业化模式适宜、强度不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

三、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划定资源保护与利用分区

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与生态系统理论,将我市自然资源利用情况划分为西部生态湿地资源区、中部工业资源区、东北部农业资源区三个部分。西部生态资源区由生态湿地区和生态农业区构成,生态湿地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盘锦独特的生态旅游项目;生态农业区在不影响自身粮食产量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开展生态型农用地整治。中部工业资源区是我市石化产业的集聚区域,容易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风险区域,通过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城乡绿化、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工厂建设等,实现与周边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协调发展。东北部农业资源区由农业生产区和农业加工区构成,农业生产区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品质,拓展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农业加工区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主,延伸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业、强化品质品牌建设。

四、科学精准划定“三区三线”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三区三线”划定初步成果已完成。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的总体原则,初步测算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为218.73万亩,比上轮增加5.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预判划定结果为173.43万亩,比原任务增加4.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按照总体保持稳定,筑牢全市生态安全格局的要求,仅将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少量新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调出,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预判划定结果为162.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情况,按照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的原则,我市城镇开发边界预判划定结果为66.08万亩,其中新增规模9.59万亩。

五、制定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发展的意见

为创新改革土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政府探索混合用途产业用地供给模式,制定了《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发展的意见(审议稿)》。新型工业用地着力于保障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对于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房,按照工业用地的地价水平进行管理,对于满足职住平衡、新型工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食堂、超市、配套公寓及员工倒班房等服务功能用房,按照配套用房实施地价管理。通过混合用途土地供地,满足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对土地要素的特殊需求,同时使企业享受优惠的用地成本,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为构建科创、文创、康养三大产业组团,辽河两岸“一带双创”区域引入M0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模式,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科创文创综合体,以形成“三区、两园、两城”空间布局。

六、组织编制盘锦市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策略与路径专题研究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是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其含义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空间布局,选择最优的国土空间要素比配,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修复退化受损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打造宜居生活空间、宜业生产空间。

生态修复是在自然恢复为主、人为干预为辅的基础上,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综合措施,对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整治、生态重建、生态康复的过程和有意识的活动。通过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修复、水污染治理、陆海统筹治理、土壤改良、矿山修复等修复工程,重点解决湿地退化、矿山环境破坏、流域海域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等影响区域性生态安全问题,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和全面恢复,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市委、市政府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同进的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并推进了“山水项目”的落地实施。2021年4月我市与辽阳市、抚顺市联合申报了“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为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该工程建设期限为2021-2023年,涉及我市总投资10.5亿元,主要工程为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井504口、湿地修复291公顷、河道修复24公里、岸堤修复64.29公里、土地整治面积41.84公顷等。目前2021年度工程已全部竣工,2022年度工程已开始启动,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辽河口湿地退化、湿地生物多样性下降等突出问题。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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