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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成果听证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全市各类土地公示价格体系,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盘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工作评估范围涉及盘锦市全域,现已取得评估成果,内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2113014:00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和事项

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事项是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的必要性、依据和标准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盘锦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盘锦市土地市场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经济行为,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0人以内,由市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依法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权益管理科现场报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111814:00。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将在1121日前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18842717925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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