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成果听证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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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全市各类土地公示价格体系,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盘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工作,评估范围涉及盘锦市全域,现已取得评估成果,内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定于2022年11月30日14:00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和事项
盘锦市2022年全域城乡公示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事项是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的必要性、依据和标准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盘锦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盘锦市土地市场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经济行为,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0人以内,由市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依法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权益管理科现场报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4:00。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将在11月21日前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18842717925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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