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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依据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关于<收回辽宁宏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6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通知》内容,现补偿已全部到位,拟收回中华路东、长白街北,面积3750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43;松花江街南、牡丹路西,面积2998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45;中华路西、红村一街北,面积4800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42;天山路西、玉龙街南,面积3750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44;红村五街南、向海大道西,面积3750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41;长春路东、滨海大道北、面积4800平方米,合同编号20110520150015共6宗项目土地使用权,如公告期(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3日)满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分局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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