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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域使用从“平面”转向“立体”

为提高海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辽宁将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以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据介绍,分类实施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是在优先保障海域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兼容用海类型,实现不同用海活动之间的功能互补和用途协调,同时确保各类用海活动影响和风险可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用海需求和管理实际,探索海洋功能立体分区,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差别化探索,分层明确立体空间的基本功能。

分层设权怎么分?海域在立体空间上可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同一海域,不同主体或同一主体对海域的不同空间有利用需求的,可进行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应用方面,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海上光伏、海上风电、养殖、浴场、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均可进行立体分层设权。而其他一些经严格论证具备立体设权条件的用海,也可进行立体分层设权。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立体分层用海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簿中应明确记载批准使用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等海域空间分层信息,并附宗海图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等图件。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申请立体分层设权的,新申请用海主体要和原海域使用权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海域分层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以及避免相互影响的措施等。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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