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拟对兴隆台区芳草路西、市府大街南8个房屋产权证予以注销,公告如下:
证书编号:2006208、2006209、2006210、2006211、2006212、2006213、2006214、2006215。产权人:盘锦兴盛乙炔气厂。
如有异议请以上8个房屋产权证产权人或其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7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予以注销登记。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