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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

   2024年盘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于动态要闻、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及履职依据等56个栏目中共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563条。并于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抖音等客户端共计主动公开信息888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盘锦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健全完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2024年共收办申请5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52件,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4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版)》,并严格依照标准目录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盘锦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多元化,通过微博、抖音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内容,方便公众查询浏览。

(五)做好监督保障

    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监管,定期对网站及新媒体账号进行信息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错误信息、错别字、暗链等问题,并积极与市政府公开办沟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全年检查排查12次,总体合格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43.0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3

0

1

0

1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2

0

0

0

1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51

3

0

1

0

1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4

0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推进乡镇一级基层标准化信息公开,指导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二是围绕自然资源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主流媒体合作,做好主动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系列公众参与活动,讲好自然资源故事,传播自然资源声音。

(二)2024年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和网站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不够敏感,应答迟缓;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流程不够完善,存在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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