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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新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发布日期:2025-07-08浏览次数:0

日前,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同时废止。

相比现行合同示范文本,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保持总体结构框架不变,主要从有效衔接上位法的规定要求、注重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区分所有者职责和监管者职责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新修订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土地出让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同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记者 车娜)

信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