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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市土地储备中心召开专项债申报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6-03-21浏览次数:30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5﹞31号)精神,规范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有效运用专项债券化解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盘锦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培训会议。

会上,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孙刚围绕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组卷、系统填报等业务,开展专项培训并进行全面指导,就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专项债券申报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精准解答各县区在土地储备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会议还通报了现阶段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已申报项目过程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进一步明确2026至2027年度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督促各地严格做好项目筛选,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加强横向联动,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培训有效统一全市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思路、提升基层业务实操能力,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总结培训经验,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全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发挥专项债支撑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