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晓菊常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岸带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海岸带保护利用与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财经委六次会议关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精神,我局立足盘锦市海洋资源禀赋和实际情况,坚持系统谋划,组织编制《盘锦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科学抓好海岸带规划管控工作,助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海岸带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盘锦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补充和细化,重点明确海岸带生态保护、渔业生产、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功能分区,破解用海矛盾,实现陆海空间“一张图”管理。严格海岸线保护,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强化岸线分类管控,严控围填海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严禁新增围填海,保护海岸带自然生态风貌。推进多规合一融合。将海岸带各类空间性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规划基准、管控规则和审批流程,实现“多规合一、陆海统筹”,避免规划冲突和管控漏洞,提升海岸带空间治理效能。目前,盘锦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将面向各相关部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后形成正式文本及相关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强化规划管控,统筹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统筹推进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实施辽河口滨海湿地修复、滩涂恢复、水系连通等重点工程,累计修复岸线15.77公里,恢复滨海湿地面积8.59万亩,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打造全国最大“退养还湿”单体工程,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54.61%,位居全省第一。构建“芦苇沼泽—碱蓬湿地—浅海海域”立体生态廊道,重点保护盘锦市特有的滨海湿地生态功能区,构筑国家级斑海豹驿站,切实加强珍稀物种生存区域的保护,将辽河口湿地打造为盘锦市的海洋生态屏障。
三是强化涉海政策实施,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实施意见》,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海域资源的高效分配,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海洋渔业提档升级。二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海保障。印发《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各阶段详细说明》,规定联合审批、整体验收的详细工作流程,指导区县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发布的38号文件要求,聚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审批提效、陆海统筹”核心任务持续加大兵器集团、盘锦港、央地合作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在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在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选址,将“历史遗留问题”变为促进沿海发展的宝贵空间。三是深入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盘锦市2025年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高质量实施,项目总体指标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3.5万亩,逐步恢复辽河口受损滨海湿地,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
感谢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献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