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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电梯维护保养 项目采购招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5浏览次数:2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电梯维护保养

项目采购招标公示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3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位置

数量

1

办公楼客梯维护保养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办公楼

1部

2

办公楼客梯维护保养

兴隆台区兴三街139号办公楼

1部

3

货梯维护保养

兴隆台区兴三街139号西厢楼

1部

 

维保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维保服务要求 

维保频次:维保方须每15天派出持证保养人员对每台电梯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检查、维护、调整、加油、润滑,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响应时间:接到故障报修后,维保方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配件保障:维修保养过程中,单次更换零部件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由维保方免费提供;

档案管理:维保方须按要求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每次维保记录须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资质要求:维保方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三、报价模板

项目

单价(元/年)

数量

小计(元)

客梯维保

 

2部

 

货梯维保

 

1部

 

合计​

—

—

​

 

维保方式:半包(单次200元以内配件免费提供)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电梯维保相关资质(特种设备相关许可证);

在盘锦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提供及时响应服务;

五、报名及材料提交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维保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密封);  

售后服务承诺书。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

联系人:张红俭

联系电话:2888856

递交地址:兴隆台区兴三街139号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 — 2026年8月28日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公示期截止日17:00前

六、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主要从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企业资质、同类业绩、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维保服务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示在盘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栏同步发布;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与资格;

我中心保留对本次采购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