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土地、矿产、海洋、规划等重点领域,重点征集暴力、软暴力实施的涉黑涉恶行为、突出行业乱象,具体范围如下:
(一)矿产资源领域
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控制矿区,实施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打压排挤合法经营主体、强迫他人退出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团伙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矿产,干扰正常监管秩序的行为。
(二)土地资源领域
暴力或者软暴力强占、圈占土地,非法侵占、破坏黑土地、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地耕作层,屡查屡犯、拒不整改,借土地纠纷、信访举报名义寻衅滋事、诬告陷害,干扰正常监管秩序的行为。
(三)海洋资源领域
除已完成围海、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备案、已作出行政处罚但尚未办理用海手续的项目外,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及围填海审批手续,通过堆土、吹填、筑堤等方式侵占海域,擅自实施围海、填海,非法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行为。
(四)规划领域
通过暴力威胁、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等手段,违规强行插手干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改及审批程序的行为。
(五)项目招投标与行政审批领域
在自然资源领域政府采购招标等自然资源项目有组织地实施恶意围标、串标、陪标,或通过胁迫手段垄断市场、强揽业务的“标霸”行为,在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违规审批、虚假登记,吃拿卡要,为非法用地提供便利条件,以利益输送干预规划审批实施的行为。
(六)其他线索
其他破坏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侵害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行业乱象的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尽量列明被举报人、发生时间、地点、事实情节,同步提供书证、影像等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
(三)线索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427—2838941(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扫黑办);
(二)邮寄举报:
1.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2.收件人: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扫黑办收
3.邮编:124010
4.联系电话:0427—2838941
(三)电子邮箱举报:pjszrzyjfgk2026@163.com
(四)线上平台: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盘锦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乱象,共同维护盘锦市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特此公告。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