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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5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221

李海生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土地规划,增加我市三类化工用地供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我局正在组织编制《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着眼于大力发展特色石化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延长石化产业链,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大专题研究中包含对化工及高新技术产业布局进行研究,该项研究将为我市打造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提升的研究。我局启动了土地集约利用情况专项评价,目的是建立自然资源消耗考核体系,直观评价各地区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在园区土地整体布局、用地效率管理等方面开展分析。

三、按照“发挥优势、合理分工、依托交通、梯度推进”的准则,通过园区引导、空间整合、企业内部功能置换、区际分工等多种手段来进行规划控制,将产业布局引导到适合于其发展的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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