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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登记公告

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登记公告    

   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申请我局已受理,现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土地登记审核表),申请人和其他土地权利人如对公告内容、权属、界址等有异议的,请在十五日内向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材料,逾期未申请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核准后颁发《土地使用证》。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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