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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国土资源局新形势下“四个妙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2 浏览次数:218

按照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快受理、快制止、快查处”的要求,努力降低执法难度,减少执法成本,切实维护良好用地管理秩序开展工作,盘山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改进执法观念和方法,为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以“四个妙法”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妙法一,加强队伍建设。在国土资源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上下功夫,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外业执法集中调配,三个执法中队分别为太平分局,高升分局,坝墙子分局,分局局长为执法队长在编在岗人员为队员,通过优化组合合理配置,能使执法工作开展的更好,工作更细致到位。

妙法二,完善办公设备配备。执法监察队办公在局2楼,1间队长室、1间办公室、1个小型会议室,2个外业执法调查室配备1部执法车辆1部专用举报电话、 2部照像机1部电子录影机相关勘测工具和拆除工具。

妙发三,执法职责分工明确。按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人员,让每个人都有一摊事做,都有相关责任制约。队长负责执法全面工作,组织分配工作,研究、决定、组织制止查处土地各类案件,衔接上级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组织大队会议。办公室人员负责大队内业工作,月报填报、整理收集工作,大队各类文件,材料起草制定工作,负责办案程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违法案件组卷初审工作,卫片检查内业材料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对举报电话接听、登记、转办工作,各种档案、材料、保存归档工作,负责大队通知、记录、反馈信息工作。外业执法小组按3个分局辖区域进行分片划分,负责办理所辖区域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的督察、协调配合工作,接办信访,举报电话转交案件的调查、制止、查处工作

妙法四,建立分局执法巡查制度。下设三个分局中队负责各分局辖区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制止、查办工作,各分局中队每周要对所辖区各村巡查一遍,并结合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和办理其他案件时一同进行检查,做好一般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制止、查办等工作,严格按照办案流程进行;对所辖区域违法案件及进上报到局大队,并要每周到大队参加案件协调会,对辖区所发生案件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每周电子版和纸质板报大队办公室一份,每月23日向内勤管理人员报一次负责辖执法检查工作,在主管执法局长的统一安排下参加全局其他执法活动,对大队转办的案件及进办理,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知识。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正确领导下,通过加大执法手段,改变工作方法,确保县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上、早处置,坚决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全队及各分队所有人员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盘山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盘山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来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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