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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及节假日安排

作息时间按盘锦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勤制度

(一)上班考勤

1、全局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指纹考勤每个工作日分2次进行:

上午上班考勤时间: 7:30— 8:40

下午下班考勤时间:17:20—18:00

2、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均参加考勤。其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服务中心规定进行考勤,辽滨局、辽河口局、开发区分局由各单位负责考勤。

3、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局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机关党委审核备案后,可以放宽考勤时间:

1)孕妇(距预产期两个月内);

2)子女在哺乳期的女同志(小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3)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考勤的同志。

4、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的规定:

1)凡在 8:40- 9:00进行指纹考勤的为迟到;

2)凡在17:00-17:20前进行指纹考勤的为早退;

3)所在单位检查或局考核组抽查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时,所在单位应在岗人员不知去向的视为擅自离岗。

4)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①未办理准假手续或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

②未参加指纹考勤并且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书面请假证明的(其中只参加一次考勤视为旷工半天);

5、发生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等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0元,;

2)旷工每天扣50元(半天扣30元),连续无故旷工5天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扣除13月奖励工资和全年工作性津贴或奖励性津贴。

6、由于公出、下乡、外出开会或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指纹考勤的,一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短信形式告知机关党委,一天以上的填写公务审批表并经分管领导审核,交人事科备案。

三、会议考勤

    由会议组织部门设会议签到簿签到考勤或由会议主持人点名考勤,不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扣50元。县区人员参会情况,由主持会议人员负责向县区局通报参会情况,并按市局会议考勤制度执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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