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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为林权登记铺路

辽河口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服务为民、勇于担当的精神,开通思路积极作为,全面推进不动产工作。

一、 深研法律法规,理顺登记要素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具有丰富的芦苇、森林、草场、海洋等自然资源,目前已对经济区内森林资源占有情况初步摸查完成,为林权登记的全面开展做足准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了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了不动产登记范畴,但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却没有关于林权登记所需要件的详细规定。对于这部分政策法规的缺少,盘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辽河口分中心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学习了《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其他城市的林权登记实践经验,补齐了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所需要件的详细规定,使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使产权人来办理登记时也一目了然。

二、 制定实施方案,有序高效推进

在完善林权登记所需要件的详细规定的同时,我们也制定了《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不动产登记林权类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了基本任务、数据整合流程、重点和难点解决方案、常规业务流程及收件材料。因林权登记过程中,还涉及到农林部门的审核、批准备案,我们与辽河口农林部门、盘山县农林部门多次联系,极力促进在林权登记过程中的多部门联动,让产权人在林权登记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顺利进行。

三、深入基层林场,变被动为主动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内自然资源登记率不高,林权所有权人主动申请登记的意识不强,或想登记但怕麻烦、不知道准备什么材料等原因,林权所有权人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热情不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林场,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使林权所有权人认识到进行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好处,为林权登记在正式开展后铺平道路。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保护合法产权的重要制度,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去补充、去完善,只有积极主动为产权人去服务,才能使不动产登记制度深入人心,使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人生价值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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