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土资源局提早抓好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盘锦市“十三五”期间21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6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推进年度“市、县、乡、村、户”五级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责任,确定辖区耕地保护目标,先期完成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状签订工作。启动盘锦市县区(经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编制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及保护目标奖惩措施落实。
二是完善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央4号文、国土资规〔2017〕13号和辽委发〔2018〕4号等多个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文件精神,按照“明责任、算大账、差别化”原则,统筹运用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约束性保护举措,拟订完成盘锦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初稿。
三是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对河滩内耕地及后备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利用,推进有序复耕及后备资源挖潜。完成全市河滩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摸底核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形成《盘锦市河滩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情况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