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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6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获批复

           43日,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四区县36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获市政府正式批复。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市、县两级规划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和空间布局的细化落实,我局按照全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各地编织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经过前期论证、征求意见、申请批复等程序最终获市政府批准实施。乡镇级规划调整方案获批标志着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批复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指导各地做好调整方案各项规划任务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管制作用,切实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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