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服务中心海监支队不畏严寒用实际行动守护蓝色国土
-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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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严格执行海洋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海洋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海监支队积极开展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岛保护工作。
入冬以来,海监支队严格执行辽宁省海洋执法监察“四项制度”,根据中心的工作安排,对所辖海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对我市盘山县、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视,对我市滩涂、浅海的水产养殖,石油天然气开发,滨海旅游、“退养还湿”的海域及海岛保护情况,进行不断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和支队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海岸线未发生违法行为。
冬季是违法行为高发期,海监支队将严厉打击私围、乱占等违法现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增派执法人员,严守蓝色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