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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治理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第0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427

王学林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化工企业气体恶臭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工业用地。按照主导产业功能的门类,在工业园区以外,不再新增三类工业用地,避免形成新的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相互混杂现象,杜绝居住区与恶臭污染源接触的机会。

二、优化城市工业用地结构。根据产业发展战略所确定的“232”产业结构,在保证城市主导工业产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适当发展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含的一类工业用地。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我局正在组织编制《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大专题研究中包含对化工及高新技术产业布局的研究,充分考虑居住区和工业区的安全距离。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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