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盘活推动存量资源助力招商》(第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魏民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盘活推动存量资源助力招商的建议》,提出土地和厂房闲置等问题,并建议加大招商引资向存量资源倾斜、保障存量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等改进措施。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高位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自然资源系统自觉洞悉把握新机遇,摸好家底、做好规划、守好红线、用好资源。一直以来,全市聚焦国家和省级工作部署,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定期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利用评价体系,将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等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推动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初步成果。
(一)高位部署,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增强发展动能推进振兴先行”专项行动的意见》,部署开展全市存量盘活攻坚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和市住建局分别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楼宇、烂尾楼盘活攻坚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工作,听取工作成果汇报。市直各单位建立了存量盘活攻坚联动机制,研究工作计划、推进措施,调度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
(二)扎实推进,存量资源盘活初见成效。按照存量盘活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分资源门类分别查清存量底数,建立了存量资源台账。按照工作台账和工作任务,各部门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推动完善存量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制度体系,多种途径协同发力。扎实推进落实,通过组织推动、下达任务、定期调度、机制倒逼等措施,2022年行动计划目标均已完成,截至2023年6月底,年度计划实现双过半。市直各单位实时掌握、更新盘活工作台账,保证存量闲置资源资产数量维持在合理范围,形成存量资产盘活促进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长效推动,切实集约利用资源。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落实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工作机制要求,强化存量资源闲置浪费预防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从规范土地供应、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巡查和严格闲置土地查处等4方面做出14条规定,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强化对建设用地监管落实,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标准地”供地模式。为提升产业项目用地高质量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审批流程优化简化,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制定了《盘锦市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拿地即开工”为目标,以“7+N”模式推动区域评估,以宗地为单位制定“5+X”准入控制指标标准,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标准地”政策,制定了《盘锦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投资建设协议书》示范文本。目前,《实施方案》已完成印发实施前各环节,已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力争2024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全部实施“标准地”出让。
二、下步工作
当前,受各类因素综合影响,全市仍然存在各类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工作受到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积极性不足的影响。全市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压实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对各类存量资源分类研究,运用灵活方法、加强政务服务、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对接项目单位,探索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有效盘活利用,确保存量闲置资源资产数量维持在合理范围。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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