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审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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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申请做如下公示:
申 请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海域位置:盘山县浅海海域。
用 途: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480.0032公顷。
用海类型:一级类渔业用海、二级类开放式养殖用海
用海期限:15年
坐 标: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1 |
40°38′09.935″ |
121°42′02.186″ |
3 |
40°39′21.094″ |
121°44′46.659″ |
2 |
40°39′10.708″ |
121°44′47.024″ |
4 |
40°39′19.353″ |
121°42′00.840″ |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海域科反映。
联系电话:0427-2836773。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邮 编:124010。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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