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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申请做如下公示: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海域位置:盘山县浅海海域

   途: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480.0032公顷。

用海类型:一级类渔业用海、二级类开放式养殖用海

用海期限:15

   标: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40°38′09.935″

121°42′02.186″

3

40°39′21.094″

121°44′46.659″

2

40°39′10.708″

121°44′47.024″

4

40°39′19.353″

121°42′00.840″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海域科反映。

联系电话:0427-2836773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编:124010。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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