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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1浏览次数:3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放式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做如下公示: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海域位置:盘山县浅海海域

项目名称: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放式养殖项目

编制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海域科反映。

联系电话:0427-2836773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编:124010。

   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